奔跑的光_情感美文


多年前,手电筒是家家都有的唯一的家用电器。白天,放在桌上;夜晚,放在床头;走夜路时,拿在手里。那一束银白色的光,陪伴我们走过了一段段高低不平的土路。

手电筒的构造很简单,电镀的金属外壳把钨丝灯泡和碱性电池连接到一起就成了。而这简单的手电筒,却是我们小时候百玩不厌的玩具。

大人不喜欢我们玩手电筒,怕费电,母亲每次见我玩手电筒,总要笑着说:大傻瓜玩电筒。那是大人们不了解的孩子们的乐趣。我们对着天上照,妄图让那束光奔跑到月亮和星星上;我们对着自己的手照,看着透明的血红的手指和手掌,百思不得其解;我们对着树上照,再用脚使劲跺树干,树上熟睡的知了被惊醒后,就会纷纷飞到光圈里;我们对着远处的萤火虫不时按动开关上的红色按钮,一闪一灭地照,萤火虫就会提着它的小灯笼来到我们的身边。

我们不光晚上玩,有时候白天也玩。我们把手电筒拆开,把镀金外壳当成单筒望远镜,放在眼睛上,装模作样地观察“敌情”;把圆锥形的聚焦反射镜片贴在耳朵上,把带弹簧的后金属盖放在嘴上,互相发电报、打电话,通报“敌情”,指挥“战斗”。玩过后,在大人回家之前再组装好,放到原处。大人再用的时候,打开手电,光束散开了,他们对着墙面旋转上盖,调整一下反射镜,重新聚焦就调好了。

过去,乡村不通电,更没有路灯,夜间外出只能靠手电筒来引路,手电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串门走亲戚的,回去晚了没带手电筒的,主人一定会找出家里的手电筒让客人拿上,第二天再送还,这样就多了一份来往。村里放露天电影的夜晚,光柱四面汇聚而来,再分散而去,是人的大聚会,也是手电筒的大聚会。孩子们在电影场上挥舞手电筒,年轻人在路上乱晃光柱,光柱与光柱交叉着飞舞出乡村难得的热闹时光。

从火把、蜡烛、灯笼、油灯、马灯到手电,移动照明工具的发展有着漫长的历程。手电筒却是起步晚,发展快。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用电池手电筒了,都换成了可以充电的手电筒,而且样式不再是老式虎头的了,各种塑料外壳的、金属外壳的,大小不一,五颜六色,能把人看得眼花缭乱。

样式多了,用处却少了。以前每夜不能离开的手电筒正在慢慢淡出我们的生活。然而,那一束束银白色的光,依然奔跑在记忆中的乡村的夜晚里。那乡村的夜晚,是那样的宁静,那一束束光,是那样的明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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