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砂锦书_情感美文


下了一夜的雪,掩了尘埃,路上的梧桐枯枝上邪落了薄薄的雪,雪花纷纷扬扬倾洒而下,有疾速行走的车辆呼啸而过,车灯昏黄,让雪的肆意纤毫毕现。

重重雪幕里,她迎着雪一路飞奔。路上行人少,已是快迟到的时间了。

她忽然便想起他,其实已经很长时间不想他了,却在这清冷的初冬里无端怀念。

遇见他的时候,也是初冬,她穿黑色风衣,眉目冷峻,站在一大幅水墨画面前,她推门入内,室里一片喧哗,独独他是安静的,于是便引她的目光再也移不开。

她绕过人群,站在距他一米左右的地方,他看水墨晕染的色,她看敛眉抿唇的他,好似万千浮华喧闹都被一一遮掩。

墨色深处有雪欲融未融。

正当她遐想之际,他忽而回头,眼神明亮的好似要灼了她的心,他问她,原来你也喜欢水墨画。语气熟稔的让她兀自惊诧。

周围那么多人,皆走马观花过,独他和她伫足,是以他才如此问。

她心下惴惴,低了头,应一声。

那你可看的出,这画承了哪一派?他眉眼间俱是从容,仿佛是不经意的一句,她的脸却发红,这下丢人丢大了,她压根不喜欢水墨一类的东西,今日也是闺蜜在书法社有活动,嘱了她来捧场,不料遇见他,便口不择言的应他之问,她看得出,他是喜欢这些浓淡相宜的墨的。

正在这时,闺蜜见了她,从另一端高高喊她,她才如释重负的道一声抱歉,红着脸离开。

闺蜜见她过来,脸上尽是促狭的笑,她们便追着打闹。

书法社每周日中午都有活动,她便随闺蜜去了,拿了洒金宣纸和廉价的毛笔,兴致勃勃的,像是赴一场青春的约。

但他不在。

社长解释说,他已经高三了,忙,她闷闷不乐,心里烦躁的很,拿了毛笔在纸上肆意涂划,社长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看着她,她狠狠瞪回去,闺蜜背着社长,悄悄向她做了个鬼脸。

之后,那些人陆陆续续的走了,她捏着毛笔字在练梅花篆,只因听得社长说,他喜爱梅花篆。

偌大的会场里,墨香浅浅的溢散开,闺蜜在一旁等她。

她练得正顺手的时候,他推门而入,眉梢一抹暖意,你还在这里啊?他似有讶意,问。她点头,他走至她身边,看清她写的字,不由得笑了,他说,我写给你看。闺蜜见此,掩门而去。

他写的梅花篆,笔法古朴,笔划柔媚清丽,端的是行家手笔。

见他走笔过半,她慌忙为他扯宣纸,不料用力过猛,将砚台里的墨悉数泼在了宣纸上,仍有飞溅的墨珠晕染于他的灰色风衣。

她懊恼的道歉,怕自己在他眼里没一点形象,他好脾气的说没事。

收拾东西回家的路上,早已飘了雪,她伸手接了雪花,在指尖融化,她回头望他,笑得纯真如孩童。

她莫名的觉得温暖,这白茫茫的雪地里,还有人愿意等你,愿意为你而停留。

后来,再在学校里碰到了,也会有只言片语,不是她不愿说话,只是见他神色匆匆,心疼而已。

那么短的遇见,却藏了那么长的情思。

她总是掐准了时间,在综合楼前的喷泉旁遇见,仅是平淡的温和,也能让她足够欢喜。

圣诞节的时候,她买了米灰色的手套放在他的抽屉里。

她知道他英语好,怎会不明白这其中深意。手套的英文是“glove”,她很久以前便知道了。

她去书店里买了梅花篆的字帖,于每个深夜认真练习,一笔一划都好似凝了她的心神,她想,练好一手绮媚的梅花篆,她与他的距离,该是能近一些吧!

春寒料峭,凛冽的风肆虐过每一条街道。

因为风的缘故,她的嘴唇干裂的不成样子,中午才遇见了他,下午到教室,就见到桌上放着一支精致的唇膏,是苹果味的,刚刚好是她喜欢的那一类。

她想,他竟心细如斯。

面上绽开了一片绯红心里却有藏也藏不住的欢喜。

再见他时,她心里忽而有了羞涩,他却一如既往,一举一动没什么两样,如老友般,说生活与理想,他也似全然不曾注意到她隐秘的心事。

又隔了几日,班上有不怎么熟悉的男生向她示好,她不理,那男生急吼吼一句“那你接受我的唇膏干嘛?”竟让她愣在了当场。

原来,不是他。

这么自以为是的奢望着,如开在墙角不知名的野花被人遗忘却奢求与桃李争奇斗艳那般。

她眼底浮上一层雾气,泪腺蠢蠢欲动,她却没哭,只是觉得满心苦涩。

终归不过是一场暗恋而已。不自觉的心心念念与关注,希望他明白她的心意,予以回应,却又怕他不喜欢自己。日日煎熬着的心疲惫不堪,她从不曾知道,暗恋的滋味这般苦涩,难以咀嚼,喜怒哀乐只有自己说给自己听。

却如鱼饮水,冷暖自知。

她的梅花篆略有小成的时候,夏天已经很近很近了。

夏天近了,便意味着他要离开了。她看着窗外叶子碧绿碧绿的银杏树,悲哀的想着,他成绩一向都很好,每次高三月考时,红榜上他稳稳占据着前五名的位置。

那个名字,牢牢的占据在她心里,旁人再也撼不动半分。

她没入书法社,却每周周日都去,可他只是偶尔去,她去是怕错过与他的接触。

夏天来了的时候,街边柳梢的鹅黄变做青翠,还是一片盈然的绿。

学校的小花园里,开着层层叠叠的月季,煞是喜人,她偷摘了一朵,放在桌角,看他站在书法社活动基地的主位上,眉目朗然的说书法概论。

旁人只听他的话,她却是定定看着他的表情。

那天他穿白衬衫,除了八班身长玉立的英语老师外,她再没见过有谁把白衬衫穿的比他好看。

他将袖口翻卷,露出半截胳膊来,五指错落,捏着毛笔,蘸了朱砂,在仿古抄本上写了兰亭序,没写梅花篆,写了楷体,笔势清键,遒劲。

她便一直看着,写成的时候,社长和其他人抢着要看,他浅笑着站在一旁,她坐在台下假装练梅花篆,心里希望他指点她。她知晓他在看她,所以下笔格外小心,不料还是出了错,起笔收势没藏锋,在他为她做演示的时候,她又溅了墨在他的衣服上,白衬衫上墨迹异常醒目,再加上墨色污染面积甚多吗,他便脱了衬衫,里面穿着白色的背心。

社长拿了他指名送她的朱砂兰亭序,说要观赏两天,她默然应允,走的时候却执意拿了他的白衬衫要给他洗,他拗不过她,便应了。

再后来,她始终没见他,那时高三最后一轮复习已经轰轰烈烈的展开了,他比以前更忙了,他的白衬衫,她也没有洗,只当做是一个回忆放在衣橱的角落里。那时她也忙,因为高一要分科考试了,她不顾旁人劝诫,执意报了文科。再去书法社,那朵被她忘记拿的月季枯萎得如同经过了漫长的等待。

他如愿以偿的上了心仪的大学。后来她见到他空间里发和女朋友的照片时,她却不曾哭,眼泪在他离开时就已经落过了。他发说说,说如今不爱梅花篆,只爱瘦金体。

可是,当她的梅花篆练得和他一样好的时候,她还是用它写了信邮给远方的他。

而那副朱砂写就的兰亭序,再也没回到她手中,只有染了墨的白衬衫却是旧时的模样。

如今她想他,再没了暗恋时的心情,也只是想想那些微末的往事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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